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咨询
来信人: 刘先生
来信时间: 2019-03-22 11:39:02
内容: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好,我是一名军转干部,2016年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当时是用部队的公积金政策在我市建设银行贷的款,2018年我转业到岳阳市直单位上班,现单位给我正常缴纳公积金,现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1.我现在能不能使用公积金对冲还款。(我和妻子的公积金月额度足够对冲现在贷款的月还款额,而且累计余额符合我市公积金对冲的相关政策)

2.如不能对冲,是否能够按年提取还款?

2.如以上均不能,我还能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吗?

相关手续办理流程望告知。

此致望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3-28 10:47:07
回复内容:

刘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您在建设银行申请的住房贷款,属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不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但是,一次末笔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可以申取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应还贷款本息。您还可以申请商转公,如果申请办理后,就可以享受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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