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南湖新区湖滨大道华致大院路口加装交通信号灯
来信人: 小曾
来信时间: 2019-05-12 22:42:42
内容:

湖滨大道华致大院路口连通湖滨增福桥路和临湘路,和湖滨大道形成十字路口,这个路口车流量大,行人也多,上学放学还有小孩,希望此处能有人行过街和交通信号指示灯,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9-05-16 09:09:14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科技科回复,您反映的路口交通冲突不大,为保证车流畅通目前不宜设置交通信号灯。今后再根据路口车流量变化和交通冲突变化,如有必要将设置交通信号灯。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再次反馈: 请问该路口的行人过马路是不是属于违法交通规定,强行横穿湖滨大道呢?临湘路通往湖滨大道的车辆是不是属于违法交通规定,压双黄线通过呢。该路段的车速非常快,还有很多大货车泥头车不减速,给过往的行人也带来很大的风险。况且这个不是冲突的问题,本身就是没有按照道路交通法来实施,难道让行人何车辆一直强行横穿湖滨大道吗。
反馈时间:2019-05-20 18:59:36
再次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由于财政经费有限,我市城区未安装红绿灯的路口较多。我们已多次呈报政府财政部门争取逐步解决。目前交警部门会根据路口流量和交通冲突的大小逐个解决安排需要安装红绿灯设备的路口。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信时间:2019-05-28 09: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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