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维修基金利息问题
来信人: lc
来信时间: 2019-05-21 12:38:53
内容:

你好!维修基金利息是怎么算的,我查了一下不是每年都有?所产生的利息做什么用,可以提取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9-05-31 08:13:47
回复内容:

lc:

您好!您咨询关于维修基金利息问题的问题已收悉,现经市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一、依据《岳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第一个结息年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息,以后按季度挂牌利率结息”。该利息自动转入您的维修资金专用账户,您可以按季度进行查询。

二、《岳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维修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已作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一部分不能套现提取。

特此回复。

市物业服务中心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