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及同地合并账户的问题
来信人: 方女士
来信时间: 2019-05-29 15:54:00
内容:

本人户籍为湖南岳阳,大学毕业后在广州工作,因此在广州缴纳了11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回岳阳工作,在岳阳两个单位缴纳过公积金,第一家公司缴纳4个月: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离职后账户封存,第二家公司重新开户缴纳至今:2017年10月至今,目前账户为正常缴纳状态。

请问:

1、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以转入岳阳?可以的话要怎样办理?

2、听说在本地的两次开户情况需要办理并户,并户需要在前单位与现单位盖章,请问在前单位封存账户已有10个月,是否可以不用去前单位盖章?怎样办理并户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6-04 11:30:49
回复内容:

方女士: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

1、广州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异地转移接续到岳阳,前提需满足以下几项条件才可申请办理:首先,需在岳阳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在广州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进行封存满半年及以上;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不存在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的情况。其次,满足以上条件后请您将广州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和原单位名称信息查询清楚,再由您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到市直管理部进行申请办理。

2、如在岳阳本地有两个账户,需进行并户才能将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至岳阳,并户申请可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公积金转移并户申请表》,在表中加盖原单位、现单位公章后再到市直管理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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