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给天伦城陕西面馆的意见
来信人: 普小济
来信时间: 2019-07-15 15:33:17
内容:

位于天伦金三角购物公园里面,靠天伦城那边一楼,有一个陕西面馆。这个面馆长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必须先给钱后吃饭。如果是第一次来吃面的外地来岳市民,可能就会有一些不好的体验和影响。欢迎执法人员微服私访去现场看一看,我们岳阳人一般都是先吃面后给钱,但是这家面馆不仅规定了先给钱后吃面,而且这样规定在墙上没有张贴,不仅这样一个收银的老头还反复要求顾客给钱,客户说给了钱了,还必须把微信或者支付宝的交易记录给他看。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9-07-16 09:46:16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将岳阳市市场监管局的反馈回复如下:没有法律规定餐饮店必须先吃饭再付款或者先付款再吃饭,这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约定,民事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来信人反映的无法证实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我部门投诉受理规定,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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