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再次质疑停车位设置不合理
来信人: 老百姓
来信时间: 2019-07-26 17:25:30
内容:

上次城管局为美食街金鹗西路(岳阳大道西)与得胜南路交汇处的人行道停车位画置,在2019-07-02 和2019-07-05二次回复说:"每棵树木均有1.5个平方的树木护网作为保护树木作用。树与树之间的间隔缩短。不符合两个停车泊位的最小条件(2.5M*5M)。即使不重新规划,也无法同时停放两台车辆。故在2019年5月1日(岳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正式全面实施后,将原本树间之间的两个车位改为一个。"

本人看到红绿灯处的西南角的岳阳大道西,施工单位画的车位(见附图005、007、004),在树与树之间,将原来有的二个蓝色停车位废除,用白色涂料重新只画了一个车位,但附图004停二台车宽度还有富余。而再在此地交汇处向北转90度走约7米左右,看到在得胜南路方向画的停车位,同一帮人同一时期施工的,在树与树之间画了二个停车位(附图中002、006、009),停二台车宽度也还有富余。

按城管局的二次回复都说:“树与树之间的间隔缩短。不符合两个停车泊位的最小条件(2.5M*5M)。即使不重新规划,也无法同时停放两台车辆”。那是不是说他们在此交汇处,的得胜南路方向最近新画的12个白色停车位是不符合要求的。

现在这段路因用白色涂料重新画置车位,将原来的50几个车位改为了20几个,使这里的停车难的问题更加突出,车没地方停,连小区的出入口都堵上了,主干道边上都停满 了,这是政府出台岳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和重新设置停车位的初衷吗?

本来每个人或单位都有做错事的时候,如做错了,到现场看看就能搞明白的事,改一改是很容易的,但城管局的回复中就好象透漏着官威,搞得好象城管局做的事不能让人质疑,没有错,老虎屁股摸不得,让人不能理解。现在在同样的一个地方相隔七米左右,同一帮人同一时期施工的车位有二个标准?请问哪一个是对的,如果得胜南路方向是对的,那岳阳大道西是不是要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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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9-08-07 17:16:41
回复内容:

市民“老百姓”:

您好!您的来信《再次质疑停车位设置不合理》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第五条规定,小型泊位长6000mm,宽2500mm,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我局属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会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多施划车位,以方便市民停车。

接到您的来信后,由于无法从您投诉的车位照片中准确测量两树之间施划车位处的距离,为了便于佐证,工作人员随机对湖景花园西侧施划了一个车位(车位号:108327)和施划了两个车位(车位号:108329、车位号:108331)的树间隙进行测量。测量数据如下:施划一个车位的树间隙经测量大约为4.3米,施划两个车位的树间隙大约为6.5米。在能达到两个车位施划间距的情况下,我局工作人员统一按两个车位进行施划,否则只能按标准施划一个车位,以确保市民正常停车不受影响。

本次停车位的施划,是根据《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落实城区全面停车收费的要求,由我局属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5月份在城区28条主次干道重新统一规范施划的。对原有停车线施划不标准的情况,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将原停车线痕迹尽快消除,避免引起市民错误判断,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车。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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