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非机动车在道路中行驶的意见
来信人: 谢超
来信时间: 2019-08-07 09:15:32
内容: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

岳阳城区二轮、四轮电动车(低速车)及摩托车目前在机动车道行驶是否可以合理的治理。目前,在道路中央行驶的非常严重,严重的影响了岳阳市形象及交通安全,事故量也随之增加,请各级领导引起重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9-08-07 11:33:53
回复内容:

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感谢您提供的情况。为全力助推和策应岳阳主城区交通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市主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岳阳交警将在主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期间将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即:凡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飙车、违法载人等摩托车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凡无证驾驶、阻碍执法的一律行政拘留。您反映的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情况将得到整治。同时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支持、理解与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城市交通环境,

再次反馈: 在早上高峰期还是有摩托车,电动车占中行驶,路面上无牌无证的四轮车照常行驶,交警视而不见,本人无法理解!希望不要三天打鱼七天晒网,落到实处!辛苦啦,拜托啦!
反馈时间:2019-08-14 16:56:20
再次回复:

您好!

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是主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内容之一,从本月8日起,岳阳交警将在主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将有效的震慑此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

感谢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信时间:2019-08-21 1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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