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向教体局,人社局咨询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职称事项
来信人: 岳阳无厘头
来信时间: 2019-09-24 12:15:01
内容:

2019年9月岳阳市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定已经启动了,麻烦问一下人社局、教体局,有文件要求一定要有教师有农村或薄弱学校的工作经历吗?为什么有的学校说一定要有这样的经历,而有的学校没有这种经历的老师也在申报,到底是怎样的政策呢?

不用电话联系,直接文字回复即可。

请直接文字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19-09-26 08:56:39
回复内容:

您好!《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湘人社发〔2016〕50号)规定,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自2016年起,我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就开始执行这项政策。特此回复。

再次反馈: 湘人社发〔2016〕50号规定,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这个精神会落到实处吗? 还有就是学校里面已经进行过一次打分排名,这个会作为参考的依据吗,以及会有多大的分量? 不用电话联系,直接文字回复即可!
反馈时间:2019-09-30 09:48:17
再次回复:

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一直专门设立评分项目,对参评教师的农村学校和支教援教工作经历进行量化评分。职称评审采取“外地评委、外地评审、流水阅档、评委票决”的原则,以专家评委对申报材料的打分为主要依据,按职数与通过率双控的要求,决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学校的打分不作为依据。

回复部门:市教体局
回信时间:2019-10-08 09: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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