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商家私占停车位的投诉
来信人: 周州
来信时间: 2019-09-27 09:16:31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岳城小学至广济医院红绿灯段,路边的商家私占停车位,用轮胎或者路障挡起来,到了晚上11点钟商家走后,还占着,不让别人停车,强烈投诉,请相关部门处理,拍的照片是晚上11点的,还有很多的位置没拍


附件1:c69de273e44ffd11478ebe22f49927c.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9-09-27 10:47:43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您来信反映枫桥湖路附近商家长期占有公共停车位问题,现已转至辖区岳阳楼交警大队枫桥湖中队处理,要求其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对于周边居民利用锥桶占有停车位的行为予以制止,收缴锥桶,并上门至商家门店进行教育宣传,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其属于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两侧停车秩序。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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