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一年级课后服务
来信人: 一剑封喉
来信时间: 2019-10-08 08:57:06
内容:

今年实施的课后服务确实是一项惠民便民工程,特别是对我们这些上班族来说,解决了后顾之忧,文件明确规定“一般从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00(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不晚于 17:30)。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特殊情况需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但在实施过程中,楼区大部分学校都没有按照这个时间节点来,以夏秋季为例,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有的是5:10,有的是5:30,有的是5:40,冬季则在此基础上提前半个小时,这就很尴尬了,也就是说,按照以上这个时间,我们还是要翘班去接小孩,实际上还是没有解决接送不便的问题,试问,如果以翘班为代价,这个文件制定的意义何在,如果可以翘班,我们何必参加课后服务,正常放学时间翘班去接不是更好吗。我的建议是,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应该是

18:10(夏季),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以上,望教育主管部门考虑纠正为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19-10-08 12:27:40
回复内容:

关于市长信箱123438号的回复

一剑封喉:

您好,您于10月8日向市长信箱反映课后服务有关问题,我们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楼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我区校内课后服务采取自愿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各学校的时间安排依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从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019年10月8日

再次反馈: 同志你好,请问你这个回复是啥意思,把我的问题重复了一遍?还是没看懂我的问题? 那我再阐述一次,我的意思是这个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太合理,从参与人数就可以看出来,大家的积极性并不高,原因就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无人接送的矛盾,你不能一句自愿选择就应付了事啊,实现双赢不是更好吗?
反馈时间:2019-10-08 16:58:05
再次回复:

关于市长信箱123438号的回复

一剑封喉:

教育局出台课后服务的文件已明确规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段由各学校根据各学校的情况而定。家长如果有要求可与学校年级组协商。

区教育局

回复部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回信时间:2019-10-09 08: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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