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人事档案存放的问题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9-11-08 15:39:48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请问大学毕业后存放于长沙人才中心的人事档案,想调回岳阳,但经询问岳阳人才中心(湘北人才市场),答复说人事档案存放地要与户籍一致,要求与户籍地的人才市场联系。现在问题有二:一、档案与户籍一致的要求可有相关规定?如有,请列明。二、岳阳地区除了岳阳人才中心外,其他区县是否还有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可以存放人事档案?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9-11-15 08:50:02
回复内容:

飞: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个人委托存档的,按照本人自愿选择,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岳阳地区除岳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南湖新区以外,其他县市区均有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可以存放、保管人事档案。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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