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希望把红绿灯路口的照灯,改为黄光。
来信人: L锦林
来信时间: 2019-12-25 15:38:27
内容: 希望把红绿灯路口的照灯,改为黄光。白光太刺眼。赶山路与湖滨大道交叉口。在灯下,前面什么都看不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9-12-27 10:42:28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们已将您反映情况向科技部门反映,对电子警察补光灯灯光亮度进行调整。科技科和负责智能交通建设的施工单位均派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回复,为保证电子警察摄像机抓拍效果要求,LED频闪灯需对抓拍环境(特别是夜间)进行补光,根据GA/T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象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范“在距离补光装置20m处”基准轴上的峰值光照度应小于等于300lx,平均光照度应小于等于50lx.目前岳阳市城区LED补光灯经检测均100%满足国标要求,如果再降低LED补光灯亮度,将会导致摄像机漏派率增加,抓拍照片模糊、亮度不清楚、不能满足执法依据标准。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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