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为什么路上老年代步车、无牌四轮电动车无人管理?
来信人: 晨曦三菱汽配07308285172
来信时间: 2019-12-28 22:09:44
内容:

各位领导好,近期岳阳城区新增近一千八百个摄像头拍摄机动车违章,这本来是件好事,有利于文明开车,但是为什么路上老年代步车、无牌四轮电动车无人管理?此种车辆速度又慢,又经常占据中间道路通行(包括物流三轮车),造成严重的交通隐患。还有一些特权号牌车辆,如:快警XXX,城市管理XXX等,这些车辆不仅无牌且无保险,难道交通法规定了特殊部门的车辆可以不取得牌照不购买保险上路行驶?这些都是对规规矩矩行驶车辆的一种不公平对待,望解答。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20-01-02 10:13:59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电动车的“异军突起”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一是电动车的环保、便捷、廉价深受普通市民欢迎,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二是上游管理包括电动车的设计、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位,导致众多非国标产品流入市场;三是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忽视道路交通安全,为电动车的畸形发展提供了空间;四是无良商家欺诈性销售,忽悠消费者;五是“绿色环保”与“法不责众”使处于管理末端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受了不力之重。国家对机动车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凡未进入《公告》目录的产品,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此前由于湖南省未出台有关电动车的相关管理办法 ,且我市中心城区在用各类电动车多数属于超标电动车,因此交警部门无法为其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无相应准予驾驶资格

随着今年9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出台, 关于电动车的管理将有法可依。针对电动三轮、四轮车,岳阳交警部门将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准备和完善中,内容大致如下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二、禁止驾驶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三、禁止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新购置的电动车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且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已备案的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其中两轮电动车自2019年12月31 日起至2023年3 月1日止;三轮、四轮电动车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四、过渡期内已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午7:00-10:00、下午17:00-20:00禁止在中心城区通行;五、违反以上内容者,将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鼓励过渡期内已登记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主提前报废处置现有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报废补贴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鼓励电动车主在过渡期内购买保险。

关于无牌警车上路行驶的问题。近年来,根据我市城区社会治安工作的需要,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购置了一些微型面包车、电瓶车作为治安巡逻车供社区警务人员在辖区背街小巷治安巡逻、普法宣传时使用。微型面包车、电瓶车的使用为社区综治、联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这类车辆在其购置、使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来信中反映的问题,我们公安交管部门已及时将相关问题通报至城区直属公安交警大队,要求加大对该类车辆的跟踪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尽快对所属车辆到公安交管车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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