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对于电动车购买发票等相关资料遗失怎么办理上牌
来信人: 李鹏
来信时间: 2020-05-17 09:53:38
内容: 领导您好: 鉴于我市开展的电动车上牌行动有些问题需要咨询一下。电动车在2019.4月前购置的但因为时间太长,票据都已遗失的电动车如何才能上牌!应该有很多市民的电动车也是处于这样一个状况!有些家庭有几台电动车如果因为票据遗失而都要报废的话。民众的损失就不小了!还望有关部门能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对于这类电动车群体能顺利方便的完成上牌!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回复时间: 2020-05-20 09:27:19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绿牌)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需找经销商补办;办理电动车临时号牌(黄牌)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可以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属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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