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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问题 |
来信人: | 潘波 |
来信时间: | 2020-06-30 16:31:29 |
内容: | 本人因给常德市一家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获得报酬12000元。并于今年5月,以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方式,给此公司开具了12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用途为“劳务费”。 请问下: 1、我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是否有减免政策? 2、我应该要在何时,以何种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0-07-01 10:11:34 |
回复内容: | 您好,对您提出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劳务报酬在取得收入时应由支付方代为预扣预缴,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800元)*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1-20%)}*20% 二、劳务报酬支付方应在支付当月进行预扣预缴,纳税人在来年3月1日到6月30日进行汇算清缴。 如您有涉税疑问,欢迎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谢谢! |
再次反馈: | 感谢回复。 再请问下我个人收入+个人劳务收入,2020全年未超过6万元,是否全年就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或者说即使全年未超过6万元,但有一个月的劳务收入达到12000元,则还是需要缴纳这笔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谢谢! |
反馈时间: | 2020-07-03 09:30:30 |
再次回复: | 您好,每月取得所得时需要由支付方依法申报并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年度中间有预缴个税,可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
回复部门: | 市税务局 |
回信时间: | 2020-07-03 10:3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