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请问临湘市全市水域是否可以休闲娱乐性钓鱼?
来信人: 普通市民
来信时间: 2020-09-21 01:50:48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钓鱼爱好者!现在都在说长江流域禁止生产性和破坏性捕捞,我想问一下临湘市全市水域是否可以休闲娱乐性质的钓鱼,如果可以,又有那些水域可以休闲娱乐性钓鱼?具体又有怎样的要求和规定?

一个爱好钓鱼的普通市民

2020年9月21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9-24 16:13:22
回复内容:

“普通市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临湘市禁捕禁钓范围及时间:长江临湘段国家级白鳍豚保护区;黄盖湖省级湿地保护区和县级中华鲟、胭脂鱼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黄盖湖和坦渡河临湘街、源潭河聂市桥、新建河天堡闸以下河段及鸭棚口河、太平口河等天然水域)。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暂定为10年。

二、违反禁钓规定在禁渔区垂钓的,依法没收钓具,根据渔获物种类及数量,责令对所垂钓天然水域进行生态补偿修复。

三、除禁钓范围外的全市其他天然水域,在征得属地管理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按照“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规定进行规范垂钓,垂钓时不得污染水质、不得乱扔垃圾、不得使用违规钓具和钓饵。

特此回复。

2020年9月24日

再次反馈: 非常感谢回复
反馈时间:2020-09-28 12:06:34
再次回复:

“普通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2020年9月28日

回复部门: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20-09-28 14: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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