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长沙公积金在岳阳“商转公”情况咨询
来信人: 听风
来信时间: 2020-09-27 12:54:31
内容:

9月25日《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规定岳阳和武汉、长沙等20个城市公积金互认;请问一下在岳阳使用商业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使用长沙的公积金“商转公”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9-28 09:37:2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咨询者: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近期个别媒体发布了长江中游地区20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的相关新闻。其中,关于岳阳市已经实行“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内容不实。现相关媒体已删除不实新闻。

我中心于9月25日(本周五)派员参加了武汉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并签署合作意向。相关城市均只是签署合作意向,具体实施方式和内容将在后续工作中进行。

比如,我市需针对协议内容修改、制定配套政策,同时需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相关业务的办理。

下一步岳阳市如有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变化,我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和推送。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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