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用人企业对应聘者年龄限制的质疑与咨询
来信人: 刘哥
来信时间: 2021-01-21 10:48:43
内容:

听闻岳阳近年来不断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大企业来岳投资发展,我们也想回家乡长期发展,但是在应聘了多家岳阳企业(哈工大、6906、白象方便面、道道全、中科、新金宝、益海嘉里……)后遇到一个问题:大多数用人单位对营销等多个岗位都有年龄限制(不超过35岁,最多不超过40岁),请问劳动法对用人年龄有这样的条件要求吗?难道我们40岁以上的人群就被淘汰了吗?就业公平竞争,人人平等就业,我们无论学历、社会阅历还是工作经验不比他们差,而且有家庭,相对比较稳定。请问用人单位这么做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聘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1-01-26 15:34:42
回复内容:

刘哥: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除上述条款外,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年龄限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用人单位对特定岗位上的年龄限制并不违反《劳动法》。

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也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结合岗位要求和特点,设置相关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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