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问题
来信人: 贷款求助
来信时间: 2021-02-24 16:06:24
内容: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导好,有个问题咨询,我于2018年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为30万元,年限为18年,但目前因本人和妻子生育了孩子,加之父母在一起住,几十平米的房子住了很多人,原来的房子已经不能满足居住需要,欲购置一套大点的房子,但因此前已用公积金贷款,剩余年限为15年多,我想问下能否改变贷款期限,改为10年或更短,以便我尽快还完贷款后购置第二套房产,改善居住条件,或者有什么好的建议,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2-25 14:36:0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咨询者: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现就您咨询的公积金业务问题进行回复: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不能变更贷款期限,但可提前部分还款,减少月还款额。

如您打算结清此笔贷款,且符合“保一限二禁三”的政策,那么您可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结清公积金贷款时,可以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

祝您工作顺心,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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