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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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交费 |
来信人: | 一袭流苏 |
来信时间: | 2021-08-20 20:42:09 |
内容: | 请问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交费,是硬性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还是可以在现居地参保?因为户口在农村,而且我们一家人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这个医保难道不是在哪参保就在哪报销的吗?现在村里的人要求我们回户籍地参保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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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1-08-25 08:53:14 |
回复内容: | 147897市长信箱回复 编号147897的市民来信我局已收悉,关于市民咨询的问题已第一时间派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处理,现回复如下:2021年8月23日与来信居民联系,已解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为自愿参保,没有规定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允许在长期居住地参保缴费,这样方便居民报销。来信居民表示满意。 , 感谢来信,祝生活愉快! 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