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岳阳市岳阳楼区大病救助政策
来信人: 任敏豪
来信时间: 2022-10-20 21:22:18
内容: 得了肺癌,咨询岳阳市岳阳楼区的大病救助政策。

附件1:uploadfiles/202210/20221020212103735.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10-25 13:39:13
回复内容:

关于167830市长信箱的回复

任先生关于你《咨询住院医疗救助政策》信件已收悉。现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岳政办发(2021)25号文件规定:第三类救助对象为不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第三类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提出医疗救助申请之前 12 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

入较低,其除基本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的重病患者;

(二)个人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达到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 50%以上、因病致贫的大病患者。

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起付线标准为 7500 元,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 5 万元。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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