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松绑禁燃令
来信人: 有温度的弹壳
来信时间: 2023-12-28 22:09:12
内容:

  市长: 12月2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禁燃的审查意见,回应了公众在全面禁燃令问题上的关切。 希望岳阳市政府要敢于担责,精细管理,调整放宽禁燃令,满足百姓春节等节假日对喜庆的期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24-01-17 09:14:46
回复内容:

  热心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松绑禁燃令》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述的核心在于两句话:“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和“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禁燃的审查意见核心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可以限制性禁止,不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号)的第二条规定:“在本市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全域以及云溪区、君山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施放电子礼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庆典活动确需在前款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主办单位依法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主办单位应当依照法定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确保安全燃放。”可知,《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禁燃的审查意见和上位法的相关规定。

  自从2017年我市开展限制性禁炮工作以来,取得了至少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安全隐患得到消除。2023年除夕至正月初七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接诊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病例均为0例,禁炮前的2017年同期分别为100余例、20余例,2021年同期为0例。二是空气质量持续提高。2022年除夕、正月初一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分别为84(二级良)、95(二级良),禁炮前的2017年同期分别为153(四级中度污染)、483(六级严重污染)。2023年因舆情炒作,导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难以控制,元月份中度污染以上天气约50%以上,一度返回2017年禁炮前状态;三是环境卫生大为改善。2023年除夕至正月初三,市中心城区炮屑垃圾约为11.5吨(禁炮前的2017年同期约为300余吨)。

  2023年12月31日“跨年夜”在我市巴陵广场有大范围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立即便有市民通过“红网”、“市长热线”等平台向我局投诉,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诉求,市民意见并不统一。

  《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作为政府令颁布,在没有明确的市委市政府指令、在没有经法律程序修改前,我局将按照该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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