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村民在农田上建房的问题
来信人: 保密
来信时间: 2010-11-04 12:44:22
内容: 您好! 我是岳阳开发区康王乡的村民。 每次回乡,都看到道路2边的农田上有新房屋盖起。村民盖房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每次看到这些房屋让人感到心寒,我们能为子孙留下些什么,种粮食的地都被用该建房了,我们的粮食往哪种?子孙后代不需要粮食了?民以不再以食为天了?...... 今年粮食的减产是不是与农田的占用或多或少有些关系呢? 不知这些村民是否取得合法的建房手续?也不知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处于利益驱动或... 在写建议前,思想一直在挣扎,我不是振臂一挥的英雄,我的建议是否会被您接受或采纳;但思索的结果,我必须来写,因我也是一位合法公民,我有维护国家健康发展的权益。 总之,我只希望英明的领导能去乡村走走,严查并落实。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1-03-10 17:21:00
回复内容:

 关于村民在农田上建房的回复

康王乡关于反映村民在农田上建房的现回复如下:

我们对辖区村(居)民建房的管理审批程序是:1、受理建房申请;2、会同规划现场选址;3、审查建房户资格;4、填报《岳阳经济开发区村(居)民建房规划、国土用地申请审批表》;5、报当地政府审核,经规划报管委会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批准;6、凭规划许可证、国土用地批准书实地放线。凡符合建房条件的必须通过以上程序,反之属违法用地或违章建筑。

近年来,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愈来愈迫切。要求临路、临集镇建房的有所增加,但是我们严格把关。1、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建房;2、要求在规划之内按相对集中和“五统一”的要求建房;3、先办相关手续,后建房。将建房用地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内。

以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农民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对于毁坏基本农田的人员,国土等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康王乡信访办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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