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汽车站收费
来信人: 李可
来信时间: 2011-10-17 10:29:07
内容: 今天我去汽车站,现在他们设了条栏杆,不论汽车还是摩托车都要收费!我想问问是政府规定的吗!我问了收费的人!他说是上面规定的!我想是谁规定的!收的钱是谁拿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1-10-27 10:12:09
回复内容:
李可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对此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站。同时,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汽车客运价监管办法》的通知文件,以及岳阳市物价局的批复文件,车站对进站的车辆可收取货物运输费1元/次。此外,为方便旅客停车,车站将进行站场改造,在车站进站口周边规划停车区,为旅客私家车提供停车地。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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