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有关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问题
来信人: 张春雯
来信时间: 2013-02-05 11:12:25
内容: 我们原是红日机械厂职工(军工企业),二OOO年企业破产,我们成为了第一批改革的试验品,我们工作了十几近二十年,当时国家没有实行医保养保,临到快破产的前只交了两年养保,医保都没有。破产后我们背景离乡出去打工,当时打工各企业并没有买医保养保,就是现在也有很多中小型企业没有养保医保,我们打工的工资连生活都不够,根本无法给自己再买社保,而如今我们年纪已近老年,也找不到工作,衣食无着落,生活艰难。我们的青春留给了军工企业,为国家贡献了十几近二十年,恳请政府能够给我们提供提前退休的优惠政策,为我们解决生存问题,我们将万分感激!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3-02-26 09:26:45
回复内容: 张春雯同志: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有关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问题”信件转我局,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国有改制、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到相应的社区进行申报。现在除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外,中央和省里未出台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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