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电费怎样计算
来信人: 刘朝晖
来信时间: 2012-08-17 20:31:08
内容: 今日交电费,不知电费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本月“最近结算抄见示数”为3121度,上月“最近结算抄见示数”为2933度,两抄见示数相减等于188度。就是说7月我用电188度。上月我有缴费后结余0.63元。本次缴费112元,缴费后结余0.19元。 请帮我算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 2012-10-18 11:24:23
回复内容:           收到客户投诉后, 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所辖电费组联系客户,经过与客户沟通:
     1.工作人员已经同客户联系,就电费计算问题向客户解释清楚,客户对此无异议。
     2.当时联系客户时,客户希望我局电费发票能清晰体现上月抄见电量和本月抄见电量及完整的电费计算过程。(目前电费发票已升级为新版,此问题也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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