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限行不可继续 公交必须优先
来信人: 李公明
来信时间: 2011-01-26 17:24:42
内容: 限行不可继续 公交必须优先 站西路因一时的交通拥挤,停开了居民赖以出行的公交车,本人由此给您说句话。 目前,关于公交的限行是否继续已经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遗憾的是,不少议论似乎仅限于限行的是为了解决一时一路段的交通堵塞问题,比较欠缺的是从价值观念和法治观念上对限行进行根本性的反思、联系“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来考虑问题。   很显然,限行虽然可收到一时之效,但绝不可以成为常态手段。首先,限行作为一种非常手段,它明确无误是对个人依法对公交的使用权进行限制。从宪政法治的角度来看,要实行这样的措施,短期的、非常态的或许可以因某活动,某一事适时实施;但如果是常态的话,其合法性程序的要求就不一样,应该有更高、更具广泛性的协商过程。   其次,正如不少论者都指出的,一旦限行常态化,公交不便捷,公车私用,非法营运的车辆有了市场等问题都出现了,城市交通的状况必然更加恶化,社会拥车量井喷,随之而来的问题恐怕会更严重。   因此,现在必须认真反思的是从限行利弊的简单思路中走出来,在真正发展“公交优先”战略的层面上进行探索。在人类能源和环境危机已经极为严重的今天,“公交优先”实际上是对一种健康生活方式、一种价值理想的认同、选择和实践,其重要意义已经超出单纯的交通问题;而在国情语境中,“公交优先”更具有遏制公车消费极度膨胀、铲除特权的重要意义。   在公车消费愈演愈烈的今天,权力对公车的占有与支配欲已经成为侵占公共资源、建构权力威权的公害,与“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更是有着根本性的冲突。只有尽快地、有效地遏制公车消费,使作为人民公仆的官员都愿意选择公共交通作为出行办事的工具,“公车优先”才有了真实可靠的利益捆绑者。这是远比任何限行措施都更为有效的、理性的治理思路。 真正实现“公交优先”战略,必然涉及到对城市现有交通系统的全面反思,尤其是要对于线路布局作出全面的、合理的重大调整。比如现有部分非中心城区、偏远区域等仍然存在着布局不合理、出行较困难的局面,有些区域喊了多年也未能解决;   在这里,公交网络的规划、公共交通与私人交通的路权分配、公共财政投入于“公交优先”合理比例等等,都与“公交优先”规划密切相关。也正是在这里,偏颇的权力意志、几乎无处不在的灰色利益动机等等都会使规划的公正性受到损害。另外,实施“公交优先”的意义不仅是解决限行所希望解决的道路拥堵问题,而且是实现社会财富公正地分配、实现国民生活福利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   在世界上不少国家,“公交优先”也就是“廉价公交”,使公共交通不但穷人用得起,而且即便对原来开小车的人也有很大吸引力。只要把公车消费真正遏止,原先巨额的财政支出就可以从极少数人的特权享受中转移到广大的纳税人身上,这正是公共财政所应当执行的政策,也是政权合法性在利益分配方面的重要体现。而且,从目前岳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来看,已经逐步具备了实施“廉价公交”物质基础。 把车辆限行与发展真正的“公交优先”战略两相比较,不难看出前者的强制性、治标性和只顾眼前功利的心态是多么严重,而真正发展“公交优先”则是从整个社会的生活价值观念到公权力对公共资源的支配合法性、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到在公平、正义观念指引下的社会建设等整体方面进行的一种变革。可以说,限行不可继续,公交必须真正优先. 李公明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1-03-02 17:13:00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您关于“限行不可继续,公交必须优先”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看后很受感动。您的关于“公交必须优先”的提法,切合时代要求,发展城市交通必须是公交优先,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城市的交通压力,减轻市民出行的负担。“公交优先”战略也是今前城市交通发展的主流,提得很好。但是据我们了解,站前西路现在有公交线路,公交车早已恢复运行,现在没有限行了。您所讲的是不是指这条交通线路和班次较少的现象,如果是指这种现象,请您向交通局和城市公交局反映这一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关心交通建设,支持交警的工作,同时,也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岳阳市交警支队交管科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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