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购买商品房办证应缴纳哪些费用
来信人: 菩提居士
来信时间: 2013-01-12 21:10:38
内容: 近日,本人欲在某新开发小区购置一套住宅,是期房。签约时,置业顾问给我的办证缴款单上清楚计算办证费用,并要求“办证费用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付清,在办理房产证后根据相关部门实收收据多退少补”。具体缴费项目及标准是: 1、维修基金:总房款的3%; 2、契税:144㎡以内(含144㎡)首套房2%,144㎡以上及非首套房4%; 3、测绘费:100元/户; 4、登记费:80元/户; 5、档案综合服务费70元/户; 6、印花税:5元/本; 7、转让手续费:3元/㎡; 8、价格调节基金:总房款的0.2%; 9、国土证:800元/户。 请问:1、以上收费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符合政策否? 2、购买商品房办证应缴纳哪些费用?其收费标准多少?依据是什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3-01-31 09:00:52
回复内容:

  菩提居士:

  您好!

  您在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咨询购置商品房购房人需交哪些办证费用。现根据您的要求,将购房人购置商品房所交办证费用文件依据及标准回复如下:

  1、 房屋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高层3%),文件依据:岳政办法(2000)14号;

  2、 契税:90m²以下(含90m²)首套房1%(总房款);90m²——144m²以内(含144m²)首套房2%;144m²以上及非首套房4%;文件依据:财税(2010)94号、财税(2011)12号;

  3、 印花税:5元/本,文件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24号《印花税暂行条例》;

  4、 住房登记证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文件依据:湘价函(2010)186号;

  5、 档案综合服务费:70元/户(自愿委托),文件依据:岳市价行审(2012)2号,岳市价行审(2009)4号;

  6、 国土证工本费:普通5元/本(个人),特别证书20元/本,文件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以上为购房人购置商品房需交办证费用名目,如您在购置商品房时,开发商要求您交纳上述以外的办证费用,请您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局将安排价格执法人员对开发商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进行检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