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交总公司三分公司安全助理是何工作态度
来信人: 杨松
来信时间: 2011-12-11 23:07:20
内容: 我是一名32路公交车司机。2010年12月9日,下午15时左右在火车站附近与一辆丰田小车发生刮擦。三分公司安全助理赶到事故现场。并未问起事故原因与经过,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前来,自己看了下小车擦伤情况,说:“这几百块钱的事情,自己解决,我还有一堆的事情”。之后就走了。万般无奈之下,我自己联系保险公司,他们赶到现场,说能承担一部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安全助理进行下一步工作,但安全助理却在电话里面要保险公司当场销案。上级开口了,保险公司也就没再理会,离开了。没办法,只能我自掏腰包,赔付了600元。不是说这600块钱怎么了,只是说,安全助理的这种工作态度让人心寒,让我们这些公交司机对公司完全失去了信心,本来是双方都有责任的事故,被他这么一弄,反倒都是我们的不是了。作为一个安全助理怎能这样不负责任,他的工作范畴是什么?多大点的事情才能惊动他来为我们办理。我们现在该由谁为我们主持公道!!!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1-12-28 17:10:43
回复内容:
杨松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局责成市公交总公司对此事进行了核实,认定您所反映的该安全助理在工作中确实存在缺失,市公交总公司已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公司在全体职工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素质和服务水平。
特此回复。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