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关于农村池塘清淤、饮水保护方面的支持扶助政策
来信人: 许结移
来信时间: 2011-09-26 21:10:07
内容: 尊敬的水利水务部门: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水利设施的保护和建设,2011年我市投入1.86亿元开展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新建垃圾池、垃圾桶、化粪池等民生设施也大快人心。谨此,就我村(岳阳县新开镇高垅村大许家)池塘清淤和饮水保护,向水利部门咨询相关资金扶助政策。 我屋场的主要池塘(洗菜塘)近20多年来已经没有开展过系统的清淤工作,年复一年的淤积使得池塘容量变小,杂草丛生,基本失去了蓄水和养殖能力,加上周边存在倾倒垃圾的情况,水质逐渐恶化。更为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饮用水取水井为本池塘所包围,因此饮用水质也明显变差。鉴于以上情况,池塘清淤势在必行,但如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留守青壮年劳动力少,而且针对此类工程,可能需要运输、设备等相关投入,因此希望这项工作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引导与支持。 国家每年在农村水利、饮水保护方面都相当的经费支持,“民本岳阳”的市、县两政府也重视民生、重视农村工作,岳阳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入以千万计,所以在此借市长信箱向县市水利部门了解相关资助和鼓励政策,如果政府资助一部分,乡镇村委自己筹集一部分,村民出工出力,则一定可以把农村池塘清淤、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做起来。 在此也建议市政府、县政府考虑将农村池塘水库清淤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年度工作计划之中。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水利局
回复时间: 2011-10-24 08:31:16
回复内容:

许结移同志:

感谢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致信咨询池塘清淤和饮水保护方面的扶助政策,表达了对山塘清淤整治和农村农业灌溉的深切关心和忧虑,的关心和忧虑正是我们水务人为之努力的目标。

2009年根据我省山平塘年久失修和淤积严重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农村农业灌溉保证率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出台了《湖南省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山平塘清淤扩容项目实施办法》。利用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对山平塘清淤扩容和加固整治,增加塘容和农田灌溉面积,并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实施办法,山塘清淤采用实名制申报即山平塘承包人或业主向村乡县分级申报,待审批下达资金和实施计划后由业主实施,验收后向财政领取补助资金。一般按山平塘水面省级财政补助每亩1500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每亩150元,不足部分由受益农户通过投劳筹资完成。至于村的水塘清淤可以以村和受益农户的名义向乡镇水管站申请清淤加固,乡镇水管站再向县水务局和县财政局申报,待计划下达后即可实施清淤加固,县乡两级验收后方可领取省县两级补贴资金。山塘清淤加固必须实名制,杜绝假冒虚领补贴农资,并请广大农民监督和举报。

另外,还要说明的一点是:山平塘属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是村组,上级的资金只是补助性质。根据《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组织和动员村民开展建设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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