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物业费标准是怎么定出来的
来信人: 梅文斌
来信时间: 2013-01-29 08:52:59
内容: 黄河集团“洞庭湖国际公馆”物业费高得吓人,洋房1.96元/平米,小高层1.8元/平米,请问你的定价标准是什么?岳阳是什么水平啊?佛山山水时代城物业才1.5元,丽日美坚森林湖收1.3元,不知道比这个楼盘好多少倍,你们这个定价实在让人难以信服。希望贵局能慎重考虑这个定价,目前有很多业主对这个定价不满。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3-02-17 16:35:06
回复内容:

 

 

 
 梅文斌同志,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黄河集团“洞庭国际公馆”物业费洋房1.96元∕平米,小高层1.8元∕平米的情况属实,现将物业费的制定标准给予回复:洞庭国际公馆物业属前期物业,开发企业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投标,岳阳洞庭国际公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达到《岳阳市主城区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规定的五级标准(中标书号:GTZD2012-01)中标,即:带电梯的多层住宅(您所指的洋房)中标价1.96元∕平米,高层住宅(小高层)1.8元∕平米。

  依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0〕76号)第十条“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物业服务收费资格”的规定,我局于2012年11月27日根据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的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及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招标价格的基础上以岳市价备〔2012〕3号进行备案,备案价格为:多层住宅(带电梯)1.96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1.88元/月.平方米。但鉴于目前部分设施设备尚未完全到位,暂执行多层住宅(带电梯)1.88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1.60元/月.平方米,待设施设备完全到位后,再报我局核实后恢复备案价。

  所以,目前该物业服务收费只能按暂执行标准:多层住宅(带电梯)1.88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1.60元/月.平方米收取。如果按多层住宅(带电梯)1.96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1.88元/月.平方米的价格向您收取物业服务费,您可拒缴,也可以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您不满意我们的回复请与服务价格科联系。李智平 电话:0730-88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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