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改善市内交通的建议
来信人: 吴慧军
来信时间: 2013-05-06 23:13:10
内容: 盛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岳阳市民,一名普通的汽车驾驶员,现代表马路上千万个驾驶员说几句话,提点建议。 新交规出台后,马路上闯红灯、超速、酒驾等违章驾驶行为大幅下降,但马路上无牌照的摩托车、小汽车满街都是,他们成了最大的马路杀手。据统计,超过80%以上的交通事故与摩托车有关,而我们的交警对这种现象全然漠视,严重的不作为。君不见“无牌车辆随处见,摩托三轮满街飞”。我国法律“同情弱势群体”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摩托车的违章行为。我的一个朋友(不便透露姓名)买车半年了,不挂牌照满街跑,完全无视红灯,还炫耀说交警部门有人,到时间盖个章就行了,交警也奈何不了他,而究其原因也是交警部门滥用职权所致。我去过台湾,那里也是满街摩托,但他们很守规则,绝不会有无牌摩托上路,所有摩托驾驶员都必戴头盔,而且他们都走专用车道。在此我建议: 1.严肃整顿交警部门,对滥用职权者严惩不贷,对行政不作为者调离岗位; 2.严厉惩治无牌照上路的摩托车,要大力宣传,搞出声势,无牌照摩托车见一辆没收一辆,只要严格执行一个月,一定能收到明显的效果; 3.新购置的车辆未办理牌照前一律不许上路(除购车当日可以开回家,以发票为准),有关部门应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最多一周内将牌照发放给新购车主。 我想,如果上述建议如果能得到切实落实,岳阳市的交通状况将大为改善,屈死车轮下的冤魂将感激您的作为。 广大市民期待您的关注。 普通市民 吴先生 2013-05-06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3-05-23 08:54:09
回复内容:
吴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建议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这是我们正在开展的日常工作。我支队综合执法大队专门负责整治违法摩托车。同时,城区各大队每周要开展两到三次针对违法摩托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没收属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能依法整治,不能对无牌摩托车一律没收。
另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新购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取得临时牌证。如果手续齐全,新车上户当天就可以拿到号牌。
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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