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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非法建房,侵占我基本农田,污染环境,导致池鱼之殃。 |
来信人: | 欧阳丙成 |
来信时间: | 2013-04-10 16:20:35 |
内容: | 申 请 书
申请人:欧阳丙成,男,1956年6月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平江县三市镇下坪村232号,被申请人:欧阳快来,男,约45岁,汉族,湖南省平江县三市镇下坪村柞树组。
案由:申请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被申请人非法建房,侵占我基本农田,污染环境,导致池鱼之殃。
请求事项:
强制拆除其非法建筑,责令被申请人恢复原状,并赔偿因其侵权而使申请人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万元。
事实和理由如下:
申请人历经组上分配农田2.93亩耕作至今。讵料,被申请人于2011年非法侵占我基本农田坵名国太屋前建筑,长期污染环境,导致池鱼之殃,造成田土无法耕作的严重后果。为此,曾向镇政府反映,至今久拖未理。兹特再次申请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准我前述所请,以免涉及行政诉讼为感!
此致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具申请书人:欧阳丙成 谨呈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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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3-04-22 17:02:46 |
回复内容: | 欧阳丙成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欧阳快来非法建房,侵占基本农田,污染环境,导致池鱼之殃一事,经我办工作人员调查走访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 欧阳丙成反映欧阳快来非法建房一事情况不属实,双方均已办理国土建房等相关手续,且双方均已签字同意对方建房。
二 双方纠纷系邻里宅基地面积及建房后排水纠纷,经联村干部及村支委到场,已协调处理,双方均满意且无异议。
三市镇信访办 2013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