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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 |
来信人: | 涂湘勇 |
来信时间: | 2012-05-28 00:05:56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来雷勃电气岳阳有限公司一年多了,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新来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来的这一批有六七十人,之前的老员工都有交,我们是劳务派遣工,我想问问劳务派遣员工就不用交住房公积金吗?这好像不符合劳动法吧,希望能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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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2-06-15 16:34:10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雷勃电气公司没有给劳务派遣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这一问题,我中心在接到反馈后,立即派人前往了解核实情况。经了解核实你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金管【2006】52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已形成用人关系的在岗在职的职工按照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我们将这项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并要求其按规定落实。雷勃电气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劳务派遣员工这一块的工资福利都是打包交给劳务公司处理的,劳务公司遵照与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合同负责劳务派遣员工具体的工资事项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与雷勃电气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员工则都按规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就劳务派遣员工缴存公积金一事会如实向雷勃电气总部反映,交予总部研究讨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会及时跟进,如果问题最后没有得到解决,届时我中心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执法。谢谢你的反映,如有异议,请直接与我中心执法稽查大队联系,电话07308637111;也可直接到我中心当面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