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生活小区开私家餐馆扰民为什么得不到解决?
来信人: 贺敏
来信时间: 2012-11-06 10:33:32
内容: 你好,我居住在年丰巷国税局开发区四分局家属区内,近几个月我家楼下开了一家私家餐馆,餐馆营业期间喧闹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是生活和休息。据悉该餐馆没有取得餐饮卫生许可,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跟多个部门反应过,没有实效。希望在此能得到帮助,还我们一个安宁的环境!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2-12-20 10:11:30
回复内容:

您好!
您所反映的无证无照餐馆扰民问题,我们已经转交岳阳楼工商分局处理。如果属于不需要取得前置性许可证件的无照经营,由我们工商部门查处。由于该门店属于需要取得前置性许可证件的行业,如未事先办理《餐馆服务许可证》,属无证经营,我们将抄告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该部门查处。但是,不管是否办理证照,只要有噪声扰民的情况,您都可以向环保部门反映,环保部门有权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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