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婚后户口问题
来信人: 戴燎元
来信时间: 2012-08-30 01:46:24
内容: 工作人员,您好! 我是平江县瓮江镇的公民,我妻子是衡阳人,我们于4月分在平江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本想将我妻的户口迁来,当我到派出所时,户口员要求我到女方打无违法证明,二地相隔较远,不知是否有相关法分规要求。同是人民共和国的公安系统,都是联网的,为何要如此的麻烦。可否免除。我查找了相关的法规并没有要求此证明。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2-09-17 15:43:56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根据其提供的信息,我们及时与平江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需携带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到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即可,不需要对方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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