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请问女方城市户口转成农业户口后能不罚款生二胎吗?
来信人: 任繼勇
来信时间: 2012-11-16 16:13:36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老婆戴洁(她是城市户口,但没有工作,无业)已于2011年12月1日由3517工厂城市户口上户至白石岭公安分局三荷派出所,变成农业户口了。 我们第一胎是女儿,已6岁,请问生二胎能不能按农村政策,第一个是女儿的,小孩已6岁,不用罚款,生二胎?谢谢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2-11-26 15:57:58
回复内容: 任先生:你好!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十七条之规定,夫妻一方是城镇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夫妻一方或双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再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简单地说你们夫妇不能按农村居民生育政策对待。谢谢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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