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一家人的户口问题
来信人: 段淑奇
来信时间: 2013-03-26 07:51:56
内容:

市长:您好!

  本人段正德,于1988年举家迁至岳阳市君山区五分场6队,务农至今,并于1996年置办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户口一直迁不进这边来,现在老家南县派出所说我们一家长期不在那边居住,要注销我们一家人的户口!君山区政府说不允许我们迁入,请问市长,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君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4-18 18:12:32
回复内容:     您反映问题:一家于1988年举家迁至岳阳市君山区濠河村,务农至今,并于1996年置办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户口一直迁不进来,现在老家南县派出所说信访人一家长期不在南县居住,要注销信访人一家的户口,而君山区政府又不允许信访人迁入。

    对此,我镇到柳林洲派出所咨询政策,现答复如下:
    自去年以来,君山区区政府对外地迁入本辖区君山区中心城区柳林洲镇的户口迁入业务办理进行了控制。按照君山区政府政策规定,户口迁入的审批,申请人须先领取君山区政府印制的户口迁入专用审批表,依次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签署是否同意迁户意见,乡镇办事处签署是否同意迁户意见,区控维办签署是否同意迁户意见,区政府领导签署是否同意迁户意见,并加盖区政府公章。对于审批手续齐全,且符合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规定组织收集相关材料,并将材料收齐后上报分局,分局审批后上报市局,市局审批通过后,才可迁入户口并打印出相应的户口薄。段淑奇一家欲办理户口迁入业务,须按照君山区政府的政策规定审批后,并遵循公安机关户口迁入的条件及程序规定,方可将其户口迁入到我所辖区君山区柳林洲镇

柳林洲镇信访办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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