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为什么出租车计价器调表要收200元。
来信人: 朱碧锋
来信时间: 2011-08-11 19:53:04
内容: 我是岳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次我 们好不容易等到了通知说计价器要调表,这无疑对我们出租车司机是件非常高兴的事,但是我们接到公司通知说要交纳200块钱的调表费用,以往每年计价器搞年检的时候都只要100元,而且由公司支出,而且根据合同中的第24条规定是,甲方负责按规定缴纳承包车辆必须缴纳的各项规费,税金。为什么现在只是简单的调下要收200块钱,计量所能否给个明细跟用途。政府单位本应该为老百姓减轻负担,为什么现在还要加重出租车司机的负担,虽然只有200块钱,但是岳阳将近1700台车加起来有多少。请问下这个价格有没有得到物价局的批准,如果批准了,能否将文件发给各公司并告知所有的出租车司机,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1-08-17 10:25:00
回复内容:  

朱碧锋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计价器计费方式调整的程序问题。此次出租车计价器计费方式的调整,是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出租车现状及行业要求,向市政府出租汽车经营权领导小组提出并获批准的。并且,调表收取的费用项目已经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城市公交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岳城公交[2011]53号《关于认真做好出租车计价器计费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中作了说明,文件下发之前已报送市物价局备案。二是关于费用问题。200元收费中有100元是出租车计价器生产厂家收取的软件设计费、更换芯片的材料费以及技术人员的人工费,另外100元是市计量局收取的检定费(按照《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调试或维修后的计量器具必须要重新检定后才能投入使用,100元检定费是依法依规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费[2007]170号收费标准收取的),按照法规规定,检定一次保一年,20119月集中检定后,到20129月正常情况下不再进行检定,也不再收取检定费。

特此回复。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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