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城电局电费收取单要让用电户明白和明了
来信人: 周正刚
来信时间: 2012-02-15 18:28:04
内容: 原来的电费收取单很明了:既标明了“月用电量(度)”、“抄表终止时电量(度)”又标明了应收取的费用,真正让用电户明白、明了,深受用户称道。可2012年1月起,收费单就只有一个“电费”,使人不明不白。公民有知情权,要缴钱,总得让大家明白。 为此,恳请有关部门为广大市民着想,予以督促解决为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3-19 08:59:42
回复内容:

     收到客户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经与业务部门联系,该问题已经得到圆满解决,客户目前可以在电费发票上知晓电量信息。
     如有用电方面的疑问,烦请拨打“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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