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市民对“岳阳市有线数字电视”广告的投诉
来信人: 岳阳广大市民
来信时间: 2011-02-27 08:40:57
内容: 尊敬的黄市长:
岳阳市的“五创”活动正开展得如火如荼,卓有成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岳阳市,这一张光鲜的城市名片,让我们作为一名岳阳市民感到无比荣耀和自豪。
可是岳阳市有线数字电视每晚在8点30分左右和9点30分左右分两个时段在湖南公共频道大肆插播医药推销广告的行为,却给这张闪亮的城市名片蒙上了一层尘埃。且每晚插播医药推销广告的时间之长(每次达半小时至一小时),力度之大,着实让人厌恶和气愤不已。我们曾经多次致电岳阳有线数字电视服务热线(2959500),反映大肆插播广告事宜,可是却依然我行我素。如果一名来岳观光旅游的外地宾客入住在市区一家星级酒店,在晚上收看精彩的湖南公共频道时,突然岳阳有线数字电视的医药推销广告强势、长时插播,对观众进行“狂轰滥炸”。试想,这名宾客会对岳阳这座有着25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作何感想。
鉴于此,敬请尊敬的黄市长能够在百忙之中给予解决此事,还我们岳阳市民一个洁净而详和的电视节目。
此致
敬礼!


岳阳广大市民
2011年2月27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广播电视台
回复时间: 2011-03-10 15:49:00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岳阳电视台在省公共频道

       长时间插播医药广告来信的回复

 

尊敬的岳阳市民:

首先感谢您对岳阳广播电视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监督。您来信反映岳阳电视台每晚830分和930分时段内在省公共频道长时插播医药广告,影响岳阳文明城市形象,台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省公共频道规定每晚830分和930分时段为各地市州电视台插播时间,岳阳电视台在此时间内插播节目是符合规定的,但长时间插播医药广告确实有损岳阳文明城市形象。台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调看了该时段广告片,发现该时段两个药品广告都已超长,当即责令停播,从今年11日起已停播了该广告。

二、此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在药品广告管理上还存在着把关不严,管理不善,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电视台研究决定:1、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该广告业务执行人予以留台查看处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并调离广告管理岗位处分。2、进一步明确、规范广告播出三审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3、召集全台所有广告经营人员学习药品广告播出的法律法规和本台制定的各项审批制度。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广告管理制度,从严把关,从严审批,将违规违法广告坚决拒之门外,为岳阳人民打造一个亮丽清新的电视荧屏。

 

 

 

 

        岳阳市广播电视台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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