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湘阴县大学生村官待遇
来信人: 王红
来信时间: 2011-11-26 19:59:52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湘阴县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村官,我非常质疑湘阴县大学生村官待遇如此之低,其他县的村官工资都是一个月一发,工资都是1500元以上,乡镇还有补助什么的。为什么湘阴县连起码的1000元工资都发不出来,要、一个季度发一次工资,乡里补助就更不用说,有些乡镇根本就没有,更谈不上重视我们。试问我们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怎么能安心工作。县里的招聘考试有一半以上的空缺是留给干部子弟,何来公平。我们知道国家对我们很重视,为什么到了这里就变味了呢。请您给我们一个答复。我们该不该做下去。 苦恼的湘阴村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2-15 15:11:08
回复内容:
从市长信箱转来的关于王红同志《湘阴县大学生村官待遇》的来信收悉,现结合省、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并就我县过来所做的工作等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大学生“村官”待遇的补贴政策问题。因大学生“村官”是相当于“三支一扶”之类的志愿者行动,故不存在“工资”一说,按中组部等单位的文件要求,每年只有一定的生活补贴。
2、关于大学生“村官”待遇的补贴标准问题。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岳组发[2008]59号)明确规定:除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外,每人每年由中央、省、市及各县财政分别按10000元、3000元、2022元和2000元的标准发放,每人每年共计17022元,月平1400多元。其中,12000元作为个人生活补贴,另外的5022元作为社保金、医保金、大病互助金、生育金、意外保险金,缴入大学生“村官”的个人帐户。从2010年起,由于人社部门缴纳“五金”的比例提高了,实际上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所交“五金”的总金额已达6500元以上,目前“五金”超出部分都是由组织部门垫付的,希望上级给予明确的规定,由县财政列支。全省除湘西地区外,统一是一个标准,根本不存在补贴标准有差异的问题。
3、关于乡村给予大学生“村官”的奖金问题。在工作奖金发放上,文件对乡镇和村没有明确的要求,我县各乡镇都为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免费安排了食宿,传统节日都发放了物资或补助,有的还安排了加班费,年底都安排了2000-5000元不等的工作奖金。除政策规定给予的待遇外,大学生“村官”在乡镇的收入多的有近万元,少的有两千多元,标准不一,主要是由各乡镇根据财政状况和大学生“村官”在乡镇村的工作业绩确定。
4、关于大学生“村官”补助经费的发放时间问题。由于中央、省、市及县财政四级拨付补贴的时间都是集中在年终,导致了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助不能及时发放。过来全县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县委组织部还能想办法拆借到位,从今年9月起,我县又新增了27名大学生“村官”,全县已达61人,每月光生活补贴就需筹措资金6万余元,还不包括每季度组织的活动、平常的各类管理费用、“五金”缴纳经费。目前,我部通过多种办法筹措资金发放了9月份的生活补助和2011年新增人员的一次性安置费,共计11万余元,至于10-12月的生活补贴,要等年底中央省、市和县下拨的资金到位后一并下发。
5、关于大学生“村官”的管理问题。虽说大学生“村官”由所在乡镇村具体管理,县委组织部门坚持了牵头抓总,先后明确了大学生 “村官”的“十大员”(农村政策宣传员、全民创业示范员、党建活动组织员、致富信息传播员、矛盾纠纷调解员、远程教育协管员、村室建设管理员、文明新风倡导员、环境卫生监督员、青年工作指导员)工作职责,严格了出勤考勤、请假销假、大事报告、工作日志、定期述职等工作纪律,组织部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今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我们还组织全体大学生“村官”在县委党校进行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培训,并组织到了浏阳市大瑶镇的汇丰社区和南山村参观学习。
6、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流转问题。我县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参加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协调,组织他们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参加了选调生、公务员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单位的招考。我县共有12名“村官”被招录为国家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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