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出租车经营难
来信人: 杨新
来信时间: 2011-04-23 20:27:34
内容: 为什么现在不是岳阳城区户口,就不能承包出租车,是你们政府订的规矩,还是公司啊,那我们不是城区户口不没了谋生之路啦,希望政府给一个明确答复。还有就是,我们即便是城区户口,还要买3金,是怎么回事啊,那买3金不是公司里买吗?为什么还要这些员工卖啊?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1-05-13 11:11:00
回复内容:

杨新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加强城市客运市场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所在。目前,我市出租车行业自09年以来,就未新增一台出租车,有减无增造成市场供需紧张,同时造成出租车转让价格虚高,存在严重风险转嫁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城市公交管理局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严把市场进出关,要求各出租车企业按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促进行业发展的要求,制定规范管理的相关措施。一是根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必须有常住户口;二是按国办[2004]81号文件精神,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通过集体协商,为司机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等,切实保障司机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市城市公交管理局还进一步规范了出租车转让相关程序,确保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以上事项,特此回复。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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