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侵占公共道路
来信人: 余梅桂
来信时间: 2012-12-31 16:05:43
内容: 巴陵大桥娃娃塘菜市场在公共道路上乱搭乱建,占着街道经营,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1-16 11:07:23
回复内容:  

您好:

收到来信后我区东茅岭街道办针对娃娃塘菜市场围栏搭建所造成的影响,组成了由街道工委委员林海、副主任周国兴牵头、城管中队队长龚维、信访办主任周专具体经办的处理班子。20121220,信访办主任周专接举报电话,经营摊主余梅桂与市场保安蒋应虎发生肢体冲突。周专、龚维迅速赶到现场,现场平息纠纷,后移交东茅岭派出所协调处理。

20121221,周国兴副主任主持协商,街道城管中队队长龚维、线厂负责人廖四梅、市场经理廖桂明、承包人张金良、市场管理人员蒋应虎、桥头社区副主任胡辉等参加。经过近4个小时的说服解释工作,会上达成协议,市场管理方同意拆除围栏。

2013年元月4日,线厂及市场管理方仍然以房产经营管理中心产权门面必须先拆除剩下顶棚、摊主退回到经营门店里面为由,拒拆围栏。经营摊主唐大玖、余梅桂上访区政府值班室,林海副主任负责接访,并到唐大玖摊位前做协调解释工作。

2013年元月10日,我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街道工委委员林海分别上门与线厂负责人廖四海、房管所所长邹刚春进行说服解释,力争处理协调好此事。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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