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生育金的领取
来信人: 黄易红
来信时间: 2012-06-26 14:29:12
内容: 尊敬的职能部门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查看我的信件。非常感谢! 我老婆于2012年6月5日生下一个宝宝。在生完宝宝后,我到楼区社保中心(青年路立交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遇到的问题,特向您咨询。 我老婆在怀孕期间检测出血小板低,只有1.1万(正常为10万~30万)。您知道血小板低,非常容易出现胎儿颅内出血,产妇生产时大出血的情况。考虑到我老婆的病情,我们到市一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我老婆属于高危产妇(医院说明),在楼区社保中心进行生育报备时,特意向工作人员说明我老婆属于高危产妇。工作人员也告诉我们,我们在生完小孩后,可直接拿在医院检查的发票按比例报销。因我老婆属于高危,医生建议我们一个星期做一次血常规、一个月做次彩超。同时为查找血小板低的原因,先后做了两次骨髓穿刺检查。我老婆一直到生宝宝之前,血小板一直处于3万左右。同时,我老婆在怀孕后期,又发现胎儿胎位不正,属于难产类型。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下,我老婆属于高危、难产产妇,报销比例是否也参照普通产妇一样只有800元的报销金额?还有就是因为我也有交生育保险,不知道这个能给我老婆带来什么好处? 还有一个问题,我和我老婆都是晚婚晚育(今年我28,我老婆24),且我老婆又是高危、难产类型的产妇,我听说,我老婆可以享受9个月的生育金领取时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劳烦您告知。请您随便告知我老婆生育金领取金额。 尊敬的领导,在您百忙之中劳烦您,实属无奈,敬请理解。愿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7-30 09:21:45
回复内容:  

关于生育报销的金额分为以下几种参保身份报销,每种所对应的政策是不一样的,现根据您信中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将每种参保身份所对应的政策报销情况予以说明:

一、女职工身份参保(不包含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岳人社发〔201247号《关于调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产前检查从201241日起由原来的500元调整至800元。

参保女职工的生育补助金的补助具体金额在生产时所住的定点医院会根据产妇的生产方式以及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状况找到生育保险所对应的报销金额。

生育津贴(您所说的生育金)的领取时间就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计算的女职工产假时间。

二、男职工身份参保女方无工作单位

参保男职工配偶的生育补助金补助1800人包干,另产检可报销800元。

三、参保女居民

 产检可报销300人,平产报销800元,剖宫产报销1200元。现医保系统将产检一并维护至在医院报销,即平产报销1100元(300元产检+800元平产报销金额);剖宫产报销1500元(300元产检+1200元剖宫产报销金额)。


                                         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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