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2012年岳阳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来信人: 张良
来信时间: 2012-09-22 20:32:33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在读大四学生,家住湖南华容县,面临毕业,目前想回家自主创业,就现在岳阳市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不是很了解,特向您咨询市级相关政策,谢谢。 期待您的回信...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2-09-24 15:49:03
回复内容:  张良同志: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 关于2012年岳阳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信件收悉。读后,感到您是一位有志的青年,决定自行创业实现就业。在此我们非常高兴,同时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但自主创业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它涉及到创业资金、创业者的个人素质能力、创业环境、社会氛围等一系列问题。为破解创业难的问题,使更多的人创业成功,各级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省政府办公厅也根据我省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号),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业培训、完善创业服务、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创业环境和营造创业氛围等方面作了详尽细致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很高的含金量。
        近年来,我省制订实施了《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湘劳社工字〔2009〕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湘劳社工字〔2009〕123号)、《关于做好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81号)等文件,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了制度保障。
        为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难的问题,国家一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开办费补贴、所得税补贴、房租补贴。宽容创业失败者,提供还贷补贴;鼓励创业成功者,对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典型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大力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三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四是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扶持政策。五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服务水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信息、创业指导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六是大力宣传创业政策。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倡导崇尚创业、褒扬成功、宽容失败的时代风气,营造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的来信,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发展和进步。如果您个人有具体创业的愿望,可直接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预祝您创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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