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水运公司造船厂拆迁违规
来信人: 钟勇
来信时间: 2011-04-30 10:30:58
内容: 岳阳水运公司造船厂在没有任何批复和手续的情况下正在违规违法拆迁! 开发商拆迁属于全体职工的厂房和平房,要不要全体职工的同意? 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没有约束力? 开发商拆迁补偿到底付给了谁?谁给他们的权利? 职工的权利谁来保障? 今天,开发商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厂房大门关闭,进行违规违法拆迁,不是打了110,他们还不会停止。谁给他们的权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1-05-09 17:19:00
回复内容:

钟勇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市水运总公司企业改制方案已于20101226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得到通过,公司所有资产移交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负责处置。

目前,市水运总公司北门造船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是市水运总公司为了改善北门片区内职工的住房条件而采取的惠民措施。该处经济适用房建设是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实施,已在市政府201021的会议纪要,即《关于全面完成2009-2011年全市廉租房保障规划和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规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予以确定,并于2010年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5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的承建单位是湖南鹏辉置业有限公司(资质齐全),拆迁单位是市房产局下属的天昊拆迁公司,市水运总公司对此项目涉及的所有公有产权处置无权作出任何决定。

同时,也请您对此放心,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政府一项惠民实事工程,受到政府和主管部门、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一定会依法依规办好。

以上事项,特此回复。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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