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
来信人: 张里华
来信时间: 2011-05-05 10:56:26
内容: 东茅岭步行街创建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很是值得表扬和赞同,但是在一些小街小巷就有很多小卖部经常卖一下假冒伪劣的商品。前几天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白醋、一瓶酱油、一盒牙膏,发现这些东西都是假的,实在是可恶,价格不贵,一旦发现这样的问题,我们也懒得跟店主去理论,但是却大大损害了我们消费者得权益。(白杨坡路八中巷子附近、德郡卡布基诺小区那边有几个小巷子)希望工商 质检 食品药品监督局 多多的去查查,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了再去当消防员。 民以食为天,百姓的吃不能有半点伪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1-05-20 08:44:00
回复内容:   谢谢您对工商部门的关心!
  根据市民张里华反映的情况,我局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食品安全隐患多,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源头控制难。食品安全隐患有种养殖环节的,也有生产加工环节的,不同的环节都存在着风险与隐患。如最近全国知晓的双汇济源公司采购“瘦肉猪”就是一个典型。二是食品标准低,不统一。我国食品标准不科学,突出表现在安全标准偏低,且政出多门,有国家强制标准、推荐标准、省级标准和行业标准,还有企业标准,在这些不同的标准下,生产的食品质量自然参差不齐。三是打击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我国食品法律机制不健全,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偏轻。正因为食品违法犯罪的成本低,导致食品违法行为,尤其是食品内在质量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对向奶站销售三聚氰胺的经营者处以的刑罚只有3年,不足以威慑违法犯罪。四是经营者道德水平滑坡。媒体多次批露了地沟油、沥青拔毛、使用瘦肉精、滥用添加剂的事件,农贸市场的食杂店、蔬菜店隐患依然存在,还有小食品加工生产也存在监管空白,地方立法没有及时跟进。
  围绕食品安全,我市工商系统2009年至今先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68次,平均每个月开展了2次以上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整肃了我市食品市场秩序。2009年我市系统结合岳阳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全国卫生城市迎省检工作,突出加强了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和小食品店食品安全整治,针对小食品店普遍存在的销售无QS认证标志及三无食品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集中整治,成效显著,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检。2010年,我市系统又结合岳阳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城市“五创”提质行动,突出加强了无证无照小食品店的整治和集贸市场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结合“五创”提质行动,加大对“五小”副食品店的整治力度,保障岳阳市民有一个安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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