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小区无障碍通道建设
来信人: 王再言
来信时间: 2013-04-02 17:13:37
内容: 市规划局: 位于站前路与巴陵中路之间的巴陵尚都小区,整体应当说是不错的。由于站前路与巴陵中路之间的竖向标高有近2米的高差,开发商巧妙地利用这一高差建设了地下车库和巴陵尚街商业区。这样一来,步行从站前路进入小区,需登高3米2,从巴陵中路进入小区,需登高2米8.全部是花岗岩台阶,且没有扶手。今年春节前一场大雪,有多人在此摔跤。并且日后,有行动不便的、手提重物的、骑自行车的业主等等进入小区,其难度可想而知。希望有关部门与开发商沟通一下,按规划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通道,以造福各位业主,创建和谐社会。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3-04-22 11:58:09
回复内容:

王先生:

 

  感谢你的来信,获悉你的诉求后我局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王先生所反映的项目已经我局依法依规验收,项目内的建筑、配套设施等都是按我局审批内容建设的。您目前提出的诉求我局无权处理,建议您与小区物业方沟通处理。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生活愉快!

 

  岳阳市规划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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