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猪栏房屋的解决问题
来信人: 老三
来信时间: 2013-06-07 22:09:45
内容:   市长您好,我是岳阳市某地区的市民,我想咨询一下猪栏房屋的解决方案。感谢市领导在城区内禁止养猪,给广大群众带来了良好的环境。但是不解之处就是2012年楼区就禁止养猪户养猪,现在猪没有养了,可房屋还是空的,以前猪栏屋还可以出租给外来人员养殖,现在政府一个文件说不能养就不能养了,房屋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现想咨询下市领导,让您多费心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6-17 09:59:40
回复内容:

2012年为了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需要,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按照《岳阳楼区城乡环境“同治、同建、同享”行动方案》要求,对洞庭、望岳路、枫桥湖、王家河、金鹗山、五里牌6个办事处实施了中心城区禁止养猪工作,对于生猪养殖户按照每头生猪200元转运费的标准给予补偿。生猪养殖户的猪栏屋属于个人房产,可自行决定出售或出租,没有相关的政策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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